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郴州道教协会 >> 道教天地 >> 道教天地 >> 道教信仰 >> 文章正文
论道教重人贵生的大乘思想       ★★★★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 葛洪与奥古斯丁的性伦理

  • 道教伦理的基本精神

  • 略谈道教格言警句对现代

  • 湖南道文化资源的初步梳

  • 阴骘文

  • 十二笑

  • 十二叹

  • 醒世歌

  • 觉世经

  • 恨六贼歌

  • 论道教重人贵生的大乘思想
    作者:四川社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3


      《太上感应篇》中亦指出了种种伤害生命、暴虐万物的行为。如“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用药杀树”,“春月燎猎”,“无故杀鱼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33]

    道书中收集了大量的故事,从正反两方面讲述了重生与滥杀给个人与社会带来的不同结果。如江陵郭晖天性慈爱,买雷公藤以焚之,救河川中鱼虾螺蚌之生命百万,享年96,子孙皆登科为官。[34]镇江有一位姓范的妻子身患痨病而命危,医生让其夫买了上百只小雀,以合药治疗。其妻说:“为救我一条命,却杀一百只雀儿的命,我不忍心,情愿死也不做此事。”于是开笼放生。不久妻子的病居然好了,并生了儿子,人们说这皆是善心感天的报应。[35]相反,唐代张直方残忍好杀,肆伐生命,凡鸟兽虫蚁见之必杀而后快,后因杀人于市,满族遭诛。[36]

      在《白话劝戒录》中所收载的“病中梦游阴曹”、“杀害生命的果报”、“害雀儿的报应”、“欢喜杀生的报应”、“打雀儿”、“蛇来要命”、“杀生报应”、“水獭要命”等故事,都是在强调无辜杀生的罪行,必然造成深重的恶果。这种依托天道、显现因果的说教,实质上仍然是根基于人间的报应,是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变相反映,只不过采以了“天道”的信仰化形式而已。其目的还是规劝人们,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多一些爱心,使生命得以保护,使万物以生存,使人类生存的环境更加美好。

    总结以上所说,道教贵生戒杀的思想要点有三:

      第一,道教认为,生命是神圣的,无论是天地的至灵——人类,还是遍布山川空间的禽兽鱼虫,它们的生命都是大自然的杰作,都是大道至德的显现。任何生命,其孕育、诞生、生长及至死亡的过程中,始终都充满了神圣的色彩。作为一种宗教,作为一名教徒,道教及其信徒们,总是心怀对生命的敬畏与热爱的心情,从事着保护生命、善待万物的事业。

      第二,生命是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所有的人,所有的生物,乃至山川河流、矿物土地,都是在一个共同的天地之中相互连接,相互协同进化自着。正如《关尹子》所说的那样:自然界好比大海,其中包含着亿万的变化,从本质上讲,鳄和鱼以及它们生活于其中的水,皆属于同一个生命体。人和万物都一起处在这个巨大的变化不息的宇宙中,人的本性和其它一切自然事物是同一的。知道了这个道理,就知道了并没有可以单独生存的人我。

      第三,在肯定人类主观作用的同时,亦否定以人类作为中心的自大狂妄态度,承认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有生存发展的权利。用《无能子·圣过》中的话来说:天地定位,阴阳气交,于是裸虫、鳞虫、毛虫、羽虫、甲虫生化。“人者,裸虫也。与夫鳞毛羽虫俱焉,同生天地交气而已,无所异也。”[37]既然如此,人类应该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万物,以慈悲的心情去善待生命。因为所有的生命都象锁链一样,一环套一环,若其中的一环断了,那幺这条万物赖以生存的生命链就会七零八落,人类的归宿将随着一个又一个生命体的消失而灭亡。


    三 大地伦理与深生态学

      应该肯定,道家、道教的这些思想主张,与现代生态伦理学及生态学的观点是不谋而合的。现代生态伦理学最初由法国哲学家、1952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施韦兹(1875—1965)和美国生态学家莱奥波尔德(1887—1984)分别在本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提出的,深生态学则是由阿内·纳思、比尔·戴维尔等人在80年代开始倡导的一种绿色思想,他们代表了当代世界关注生态环境、关注人类生存状态的富有良知的思想家。

      在施韦兹的著作《文明哲学:文化与伦理学》(1923年)中,把人和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一种文化,从对生命崇拜的炽热情感,引发出生命观和生态伦理学。其主要的观点是:(1)新的伦理是对文化的必要发展。(2)新的伦理学的基础是崇拜生命的原则。(3)人对周围的所有的生物负有个人责任。(4)基于新理性之上的伦理学思想对现实生活起着指南针的作用。他说:“我是要求生存的生命,我的生命意志的神秘在于,我感受到有必要满怀同情地对待生存于我之外的所有生命意志。”(20)这是他以炽热的人类感情,从伦理学上提倡保护地球上的各种生命,其新伦理观是建立在对所有生命内在价值的认可与尊重的基础上的,他几乎已经说出了生态伦理学的主要价值信念、伦理态度和规范,成为现代西方世界中第一个高扬“尊重生命”的伦理学家。

      其后,莱奥波尔德从哲学和生态伦学两方面证明了生态伦理学产生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创立大地伦理学,其理论观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生态价值观,二是生态化思维,三是生态伦理。

      关于生态价值观,他认为:大地上的山川、河流、虫鱼鸟兽和花草树木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人类也是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一整体中,各种生物各占有自己的生态位置,并以与“天敌”相互制约的关系形式保持生态稳定,但人类由于自身的进化没有对立的生物“天敌”,也就失去了来自自然本身的对人类需要和利益的控制,结果造成了生态环境的危机。作为一种补救,我们应该将传统的人类文明扩展到地球生态文明,认识到人类的许多所谓历史事件实际上是人与大地之间的生物性质的作用,承认大地上的一切存在都有其内在的价值利益,借助“大地伦理”使人类在从事经济社会的同时遵守作为大地公民不应违背的生态规律。

      关于生态化思维,他指出,应将大地生态系统的完善与健康作为自然生态内有价值的尊重作为人类物质与社会价值创造的基础,树立一种生态化的思维方式,并让它成为人类所有行为的起点。在他看来,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错误就在于,人类仅从自己类或个体利益特别是物质实利出发的思维方式,使我们对自然的理解与认识仅限于十分有限的视野,导致了最终对自然的资源化或工具化理解,忽视了对事实上同时存在的自然比如原野的“文明”的应有尊重,损害了作为人类生存基础的自然生态的完整性。因此,人类最重要的是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做到“像一座山那样思考”,即把山体上的所有存在都理解成是整体性的不可分割的。而大地伦理学要解决并确立的就是人与自然平等关系的认知模式:“要改变人类的地位,从他是天地——社会的征服者,转变到他是其中的普通一员和公民。这意味着人类应当尊重他的生物同伴而且也以同样态度尊重大地社会。”

      三是生态伦理。作为对这种生态价值观和生态思维方式的体现和必然要求,他认为人类不仅应当明确建立一门超越了传统伦理学局限的大地伦理学,而且应确立一套新型的大地伦理规范,其根本原则就是:“当一切事物趋向于保持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38]也就是说,只有合乎生态的才是善的,而人类长期以来对自然的征服与掠夺性开发,不仅破坏了我们自身及其子孙后代的生态基础和必须的物质、能量与信息,也破坏了地球亿万年积累并延续下来的生态固有价值及其大地生命的进一步进化,是双重意义上的恶行。

      正如卡利科特所评论的,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观,是西方文明中第一个在包括非人自然实体和整体在内的道德观意义上保持并试图有系统地发展伦理学理论的自我良知。莱奥波尔德自己也说,大地伦理学的发展,是人类智力上的发展,也是人类感情方面的新发展。如果我们没有对大地的热爱、尊敬和赞扬,以及没有对大地价值的高度重视,伦理学与大地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存在。而其中更重要的根据就是,人与自然在长期历史中的一体化共存表明了人类可以建立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处的社会模式,而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特别是工业化造成的自然生态的破坏,促成了我们对它的价值化理解,并对我们的行为加以伦理化限制。换句话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类时代错误的自我反思拓宽了我们的价值视野,强化了我们的道德意识。

      由施韦兹、莱奥波尔德等人开创的生态伦理学,受到了当代更多思想家的关注与赞同。如阿内·纳思提出“深生态学”,提倡学习并实践生态智能,反对当代流行的消费者主义和物质主义,追求一种简单而有意义的生活。比尔·戴维尔和乔治·塞森斯在1985年出版的《深生态学:像自然那样生活》,比尔·戴维尔在1988年出版的《手段简单而结果丰富:实践深生态学》中,进一步完善了深生态学的理论观点和政治主张。对深生态学的基本原则,纳思和塞森斯曾在1984年作了如下概括:(1)地球上的非人存在和人类一样有着其内在的价值利益;(2)生命形式的丰富多样性是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世界持续的基础,也是一种价值体现;(3)人类除了满足自己的生活必需外,无权缩减生命形式的多样性;(4)现代人类对非人类世界的过多干预是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改变我们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5)上述原则的赞同者有义务积极致力于实际的必要变革。因此,深生态学就是对自然整体及其生态系统内有价值利益的公开承认,并依此作为人与自然关系历史反思和现实重建的基础。

      与深生态学影响相当的,还有以英国科学家詹姆斯·拉伍洛克为代表的盖亚主义。他受古希腊盖亚传说的启发,提出仅用地质化学系统来解释地球生态圈的自我调节与平衡是不够的,还应考虑地球上生物系统特别是人类的作用,认为地球上的一切植物、动物、菌类和大气层、海洋、土壤等构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的生态圈,并形成了其它星球不具备的适于生命生存的环境。他借用盖亚来表达对地球自然生态平衡性的由衷赞美,并由此推论出了人类只是生物圈、矿物圈、大气圈等组成的复杂自然整体中的一部分,而不是高于或外在于它的看法,也就论证了非人自然的内在价值。他说:“关键的是星球的健康,而不是个体有机物种的利益;它既不与广泛的人类主义也不与已建立的科学相一致。在盖亚,人类只是另一种物种,而不是这个星球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人类的未来取决于它的适当关系,而不是自身利益无休止的满足。”[39]他的著作《盖亚:对地球上生命的新观察》在1979年发表后,立即在绿色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人是自然生态的一部分而不是在其上的观点,则成为绿色理论的重要哲学基础。

      此外,美国科罗拉多大学教授、国际环境伦理学学会主席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先后于1986年、1989年出版了《哲学走向原野》和《环境伦理学:自然界的价值和人对自然的责任》,继承了莱奥波尔德大地伦理学的整体主义自然价值观,明确提出应将传统伦理学的视野扩展到所有的生态系统和整个自然界从而形成环境伦理学,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自然生态的基于其内在价值的爱护与尊重。在很大程度上,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已成为80年代后欧美生态中心主义自然哲学观的旗帜性代表,他曾形象地用罗互赫原野公园标牌的前后变化解释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区别,前者是“请留下鲜花供人欣赏”,后者则是“请让鲜花自在地怒放。”

      从“供人欣赏”,到“自在地怒放”,这是人类文明从自我中心生态中心转变的花信风,是人类复归大自然、天人和合的前兆。这种“自在”的情感与伦理观,与老子、庄子贵生处化的观念一脉相通。当前,随着世界范围内环境保护运动的蓬勃发展,人们日益关注生态伦理学的建设。在这个充实与完善的过程中,中国道家、道教所拥有的那些具有远见的观点理应放出它本身的光芒,为未来世纪的人类新文明、新伦理做出贡献。

    文章录入:czdj    责任编辑:czdj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返回首页 | 本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湖南郴州道教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08 www.0735tao.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湘ICP备05004333号
    地址:郴州市苏仙岭景星观 电话:0735-2883293 传真:0735-2891712 QQ:379412936
    郴州数码港制作维护